公安部组织实施09年度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
来源:公安部    日期:2009-11-25

    公安部正式组织实施2009年度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面向国内各社会单位广泛征集产品系统类科技成果。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凡是公安业务工作急需、技术成熟、可在公安机关广泛推广应用的产品、系统(不含涉密成 果),均可进行申报。成果应是国内自主研发且应用主体必须是公安机关。每项成果只能填报一个成果提供单位,需详细填写单位情况信息。成果无强制性认证或行 政审批要求,且通过了下列评价方式之一:经省部级以上鉴定、验收;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权或软件著作登记权证书;具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通过国家 级、省部级检测机构检测等。

  各省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有专人受理社会单位提供的科技成果。各成果提供单位按地域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相应省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具体申报方式详见公安部网站或与当地省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