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种集对讲、拍照、摄像、录音等功能于一身的执法记录仪,正式配发到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滨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基层一线执勤交警手中。交警上路执法时,可以将执法记录仪直接挂在胸前,实现对执法过程的全程摄录。
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分局规定,交警在执法时必须开启记录仪,对本人执法活动情况进行全程摄录。同时,执法交警要在24小时内将当天摄录资料交给大队和中队指定的资料保管员,由保管员输入电脑储存,一般摄录资料保留不得少于15天,特殊资料要延长保存至3个月或备份保存。据介绍,记录仪具备红外线拍摄功能,可在夜间执法时使用;配有掌上打印机;可将公安网内机动车及驾驶人主要信息存储到手机终端,供路面民警实时查询,从而为路面执勤交警提供及时准确的交通管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