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09年度委员会费的通知
GA/JB秘字[2010]2号
各委员:
根据《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委员应按期缴纳会费。请各位委员于即日起至2010年3月30日前,缴纳2009年度委员会费3000元。外地委员可汇款,汇款账号附后;本地委员可直接到标委会秘书处办理交费手续。
缴纳委员会费是委员应尽的基本义务,也是标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请各位委员对缴纳会费事宜给予重视和支持。
开户名称:公安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 号:0200001419024907016
汇款用途:基础标委会委员会费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1号
联系方式:王 菁 010—88513730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